證監(jiān)會監(jiān)管風暴繼續(xù)猛刮。8月5日,證監(jiān)會新聞發(fā)布會上,一項行政處罰,將寶莫股份(002476,收盤價8.14元)一場獲利豐厚的內幕交易詳情公之于眾。 2013年底,原本寶莫股份準備做一項金額不足1億元的收購,但最后證監(jiān)會連罰帶收,6個內幕交易者損失了7018萬元,其中還有一個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一個收購引出內幕交易案 事情要從三年前說起。2013年4月、5月,寶莫股份總經理劉某與加拿大公司Rally Canada Resources Ltd。(以下簡稱銳利能源)董事長繆某龍相識,之后雙方進行過多次溝通。寶莫股份董事會秘書張某于6月到銳利能源進行現場考察后,寶莫股份有意繼續(xù)對加拿大油氣開發(fā)市場考察研究,尋求合適的合作伙伴。 2013年9月30日,劉某和繆某龍初步形成共同合作開拓加拿大油氣業(yè)務的口頭意向。當日或次日,劉某與康貝石油董事長滿善平進行交流,雙方初步達成口頭意向,如加拿大銳利能源投資項目可行,寶莫股份同意向銳利能源股東做工作使康貝石油出資占到銳利能源的19%左右,康貝石油則同意考慮把其油田工程技術服務業(yè)務剝離設立子公司,由寶莫股份收購股權并控股。同時,滿善平確定了和劉某一同赴加拿大到銳利能源進行考察的行程。 201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滿善平、劉某和兩名寶莫股份工作人員一同去加拿大考察了解油氣資源和產品市場,同時對銳利能源的情況進行較深入的了解。在此期間,劉某、滿善平和銳利能源三方通過談判達成初步意向。 2013年11月8日,劉某向寶莫股份董事長夏某良等人通報考察情況,寶莫股份對合作項目的推進工作進行分工。11月15日,寶莫股份與康貝石油、相關中介機構召開協調會。11月28日,中介機構對勝利油田康貝油氣工程有限公司(當時為康貝石油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康貝油氣)開展盡職調查和審計評估。 2013年12月9日,寶莫股份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重大事項,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公司股票自當日開市起停牌。2014年1月20日,寶莫股份發(fā)布公告,公司股票于1月21日開市起復牌,并公告了相關收購內容。寶莫股份擬收購康貝石油持有的康貝油氣51%股權,價款總額為人民幣4507.85萬元;寶莫股份擬收購銳利能源51%股權,收購價款約合人民幣9384.58萬元。 對此,證監(jiān)會認為,寶莫股份2013年12月9日發(fā)布的股票停牌公告所涉及的對外投資收購資產,屬于內幕信息,且形成時間不晚于2013年10月1日,公開時間為2014年1月21日。 被收購方爭相買入寶莫股份 在寶莫股份看中康貝石油的時候,滿善平等人除了正常工作之外,沒有閑著。 根據證監(jiān)會公告,2013年10月滿善平告知了其妻弟孫立明上述合作事項,向孫立明泄露了內幕信息并建議其買賣“寶莫股份”。同時,滿善平委托孫立明買入“寶莫股份”,于10月16日、10月17日和11月4日向孫立明妻子楊某霞的銀行賬戶轉入資金用于買入“寶莫股份”。這時正是寶莫股份和滿善平等人跑去加拿大考察、中介機構進場的時候。 后來,康貝石油總經理宋君燕、康貝石油財務部主任劉樹芬、康貝石油副總經理、股東代表李亮(滿善平的外甥)均找到孫立明,讓其幫忙買入寶莫股份。 于是,2013年10月23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間,孫立明將原持有股票全部虧損賣出后買入“寶莫股份”。其妻子“楊某霞”賬戶開立于2013年10月14日,10月16日起不斷轉入資金用于買入“寶莫股份”。內幕信息公開前,“孫立明”賬戶買入“寶莫股份”16.46萬股,成交金額133.64萬元,均在內幕信息公開后賣出;“楊某霞”賬戶買入“寶莫股份”80.40萬股,成交金額670.29萬元,賣出“寶莫股份”11.96萬股,成交金額101.43萬元,其余“寶莫股份”股票均在內幕信息公開后賣出。 最終,滿善平、孫立明、宋君燕、劉樹芬、李亮等人約定按照出資比例,對“楊某霞”賬戶的獲利進行分配。宋君燕獲利4.96萬元,劉樹芬獲利5.72萬元,李亮獲利7.63萬元,滿善平獲利33.08萬元。孫立明利用本人賬戶和“楊某霞”賬戶進行內幕交易的獲利總計112.83萬元。 證監(jiān)會認為,滿善平、孫立明、宋君燕、劉樹芬、李亮的上述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滿善平的行為同時構成內幕信息公開前“泄露該信息”和“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行為。 最終,證監(jiān)會作出處罰決定:沒收滿善平內幕交易違法所得33.08萬元,并處以99.26萬元罰款,同時對其泄露內幕信息并建議他人買賣相關證券的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合計處以109.26萬元罰款。沒收孫立明違法所得112.83萬元,并處以338.50萬元罰款。沒收宋君燕違法所得4.96萬元,并處以14.88萬元罰款。沒收劉樹芬5.72萬元違法所得,并處以17.17萬元罰款。沒收李亮違法所得7.63萬元,并處以22.89萬元罰款。 也就是說,這五人一共被沒收違法所得,以及罰款,共計損失達666.92萬元。但比起在寶莫股份內幕交易案件中的另一位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主角——馬祥峰來說,還是小巫見大巫。 最大“老鼠”獲利超1500萬 馬祥峰是職業(yè)投資者,身份為長安集團(寶莫股份控股股東)監(jiān)事、股東。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21日內幕信息公開前,馬祥峰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劉某、張某、王某、渠某、梁某偉等5人電話聯系40余次。 期間,馬祥峰實際控制并使用4個證券賬戶交易“寶莫股份”股票,分別是其本人的“馬祥峰”賬戶、其配偶的“王某纓”賬戶、其女兒的“馬某惠”賬戶、其父親的“馬某彬”賬戶——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6日,馬祥峰實際控制并使用賬戶組累計買入“寶莫股份”115.82萬股,成交金額9911.71萬元。其中12月6日甚至是融資買入3500余萬元。 2014年1月內幕信息公開后,馬祥峰將上述“寶莫股份”股票的大部分賣出,共獲利1587.94萬元。 證監(jiān)會指出,馬祥峰內幕交易“寶莫股份”獲利金額巨大,行為特別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弊罱K對其沒收違法獲利所得約1588萬元,并處以約4764萬元罰款,并對馬祥峰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yè)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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