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錦州市黑山縣居民王巖(化名)向澎湃新聞反映稱,2016年12月23日,他為從企業(yè)退休的父親辦理退休手續(xù)時,被黑山縣人社局以“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為名,強行收取了一筆400元的費用。“不交的話,不能往下辦理退休手續(xù)!蓖鯉r說,自己的幾位長輩在辦理退休時,也均被要求交納了這筆費用。 退休人員辦理退休手續(xù)時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在全國很多省份都存在。從各地相關規(guī)定來看,所謂“社會化管理服務費”,一般應用于老年文體活動,建設養(yǎng)老服務設施,對“退休”人員進行慰問等。 此次黑山縣“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繳納事件,焦點不在收多少,而在于該不該征收,征收有沒有法律依據。根據2006年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印發(fā)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制度。也就是說,黑山縣人社局征收“社會化管理服務費”要有法可依,并且至少要有省級以上部門審批。 而根據遼寧省物價局、錦州市物價局、人社局的說法,黑山縣人社局要求退休人員繳納的“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并沒有獲得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的立項審批。所以,黑山縣人社局向退休人員征收此項費用于法無據,涉嫌亂收費。 于此,黑山縣人社局“必須得交,不交不能往下辦理退休手續(xù)”的強硬態(tài)度,不只是威脅,更無異于耍橫使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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