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銀保監(jiān)分局關于核準李彥明任職資格的批復 臨銀保監(jiān)復〔2020〕20號
工商銀行臨汾分行: 你行《中國工商銀行臨汾分行關于李彥明同志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工銀臨報〔2019〕180號)收悉。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核準李彥明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汾分行行長助理任職資格,聘任文件應及時抄報我分局。 二、擬任人應自我分局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xù)。 此復。
中國銀保監(jiān)會臨汾監(jiān)管分局 2020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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