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wǎng)財經(jīng)12月28日訊 審計署27日發(fā)布11月已處理的29起違法違紀問題情況。其中,河北省農(nóng)村信用社聯(lián)合社原主任助理張亞東等人涉嫌挪用資金問題被披露,涉及資金達2000多萬元,目前涉案人員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6年不等。 審計署審計發(fā)現(xiàn),2008年至2009年,張亞東與該信用社債券交易員畢立輝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相關債券收益2000多萬元通過江陰潤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曉靜)轉(zhuǎn)給其親屬。2013年4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查處。2015年10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張亞東、畢立輝、劉曉靜等3人有期徒刑5年至6年不等,并沒收全部非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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