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證監(jiān)會宣布對13家機構采取不同程度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在這其中,一個特殊的現(xiàn)象引起了投資者的注意,那就是基金子公司成為了重災區(qū)。結合去年以來,華宸未來基金子公司華宸未來資管、金元順安基金子公司金元百利資管、民生加銀基金子公司民生加銀資管、中信信誠基金子公司信誠資管等均爆出項目違約,其中,金鷹基金子公司前海金鷹資管更是連續(xù)出現(xiàn)多起資管計劃違約事件。對此,有業(yè)內人士認為,針對基金子公司的監(jiān)管將在未來更加趨于嚴格。 前海金鷹資管違約 據(jù)中國經營報報道,金鷹基金子公司深圳金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金鷹”)發(fā)布的“前海金鷹·寶馬天津5S店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資管計劃”)第3號2016年一季報顯示,資管計劃的2、3、4、5號未能按期兌付,合計金額超過1.7億元。而在多次溝通未果的情況下,投資者在2016年2月和4月,兩次向證監(jiān)會和廣東證監(jiān)局進行了投訴。 根據(jù)此前前海金鷹發(fā)布的盡調報告顯示,前海金鷹與天津龍寶行項目公司共同設立資管計劃,資金專項用于項目公司寶馬5S 店的建設資金(約8000萬元)和補充寶馬5S店的流動資金(約12000萬元),還款來源為天津寶馬5S店及北京寶日其他4S點的銷售收入。資管計劃共分5期,合計金額為2億元,初始參與投資人有100人。按照資管合同表述,投資者共分為A、B、C三類,對應的投資期限分別為1年、1.5年和2年。 報告還稱,該資管項目還款來源充足。項目寶馬5S 店于2013 年底開始運營,預計2014 年銷售收入為15.70億元,2015 銷售收入為21.28億元,2016 年不低于28.69億元;加之北京寶日其他寶馬店的營業(yè)收入,還款來源完全可覆蓋20000 萬元+利息,風險可控。 然而,前海金鷹出具的資管計劃第3號2016年一季報卻顯示,項目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前海金鷹此前的預計相去甚遠。截至2016年3月31日,共銷售汽車2084輛,累計實現(xiàn)收入118540.46萬元,利潤2993.18萬元。兩年的時間,實際的銷售收入僅約為12億元。 在資管計劃第3號2016年一季報中,前海金鷹對于2、3、4、5期產品的兌付違約情況說明指出,前海金鷹曾多次向項目公司及連帶擔保企業(yè)和個人發(fā)出《催收函》、《提請履行回購義務的函》和《提請履行擔保責任的代償函》等,發(fā)函對象包括項目公司、北京寶日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香港豪駿汽車有限公司及胡光曉本人。項目公司及項目實際控制人胡光曉也多次出具了《還款承諾函》。 上述公告表述,除了收到項目公司應于2015年7月23日支付的資管計劃第2號B類份額預期收益165萬元,并按照項目公司實際控制人胡光曉的還款計劃向相關投資者進行分配之外,前海金鷹從2015年10月31日至2016年3月16日期間的多個約定時點,均未收到胡光曉承諾的資管計劃兌付資金。 在苦苦等待和多次溝通未果的情況下,資管計劃的投資者在2016年2月和4月,兩次向證監(jiān)會和廣東證監(jiān)局進行了投訴。 拉地方國企做“虎皮” 在報道中,一位投資者對媒體表示,2014年初,他收到一條關于“前海金鷹·寶馬天津5S店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手機促銷信息。其中,越秀集團、寶馬品牌等字樣引起了他的注意。 前海金鷹2014年季報、年報顯示,前海金鷹系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是越秀集團金融發(fā)展戰(zhàn)略的組成部分。越秀集團是廣州市最大的國有企業(yè)集團,擁有資產超過2000億元。 在前海金鷹發(fā)布的資管計劃季度和年度業(yè)績報告中,關于越秀集團的表述也多次出現(xiàn)。不過,在前海金鷹出具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盡調報告以及資產管理合同等文件中并未找到關于越秀集團的描述。 心動之余,該投資者選擇購買資管計劃的第三期,金額為100萬元人民幣,2016年3月16日到期,而在快到期前,卻被告知他所購資管計劃份額無法按期兌付。 在投訴信中,投資者對于前海金鷹資管計劃的管理措施提出了諸多質疑。其中,對于其不遵守合同和盡調報告,釋放汽車合格證和更換抵押品的質疑尤為突出。 報告中,項目公司承諾自 2014 年 4 月起,提供足值的汽車合格證交給前海金鷹或前海金鷹指定人保管。足值的汽車合格證金額=1.2 億元人民幣-項目公司已歸集至前海金鷹指定賬戶的金額。同時,報告中對未按期歸集的情況明確了處罰措施。包括收取違約金,處置所保管的車輛及合格證、項目公司質押的股權和收益權等,以保證還款。 資管計劃第3號2014年三季報顯示,項目公司已經按照約定,逐月將資金提前歸集至管理人指定賬戶。截止到2014年10月14日,項目公司已歸集值約3416萬元的汽車合格證至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華支行銀行監(jiān)管,有值約4327萬元的汽車合格證未歸集到位,預計在2014年11月份可歸集的汽車合格證。 但2014年年報顯示, 2014年11月份及2014年12月份需提前歸集的資金未及時歸集到位,價值約5151萬元。由此可見,自2014年10月后,資管計劃中重要的風控措施,資金和汽車合格證的歸集開始出現(xiàn)問題。 前海金鷹早有“前科” 其實前海金鷹違約事件并非僅此一例,據(jù)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今年1月份,該公司發(fā)行的約3億元資產管理計劃也曾發(fā)生違約,無法到期兌付本金和利息,投資者指責此項資產管理計劃中,管理人金鷹基金存在較大的風控失責和監(jiān)督失責,因此要求金鷹基金的實際控制人越秀集團賠償相應本息。 據(jù)悉,該項目為“前海金鷹·融投流動資產收益權質押貸款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有投資者表示,當時推介時公司向其介紹,這些固定收益產品投資200萬元以內收益是11%/年、200萬至300萬元是11.5%/年、300萬以上是12%/年。起點是100萬元。 當時計劃融資6億元,融資方是河北融投創(chuàng)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融投創(chuàng)投 ),約定期限是18個月,每半年付息,資金用途是全部用于委托銀行向創(chuàng)投公司發(fā)放貸款,補充創(chuàng)投公司流動資金。該資管計劃的質押資產充足,即河北融投創(chuàng)投公司提供價值13億元的流動資產收益權質押,質押率不超過50%。而且,還有河北最大、全國第二大的國有擔保公司,即河北融投擔保集團提供“不可撤銷的先行代償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確保資管計劃全部按時足額退出。” 但怎料,2015年4月中旬,河北融投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深陷危機,喪失擔保能力,500億元債權無人履行擔保而面臨險境的報道出現(xiàn)在媒體。隨即,2015年6月,上述資管計劃未能按約定的半年付息一次,10月份,到期的上述資管計劃應該還本付息,卻杳無音訊。直到當年12月,前海金鷹在發(fā)給投資者的“告知函”里聲稱,“因借款方河北融投創(chuàng)投未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擔保方也未履行擔保責任,該資管計劃1號、1號-2無法按期結束! “我們也來溝通多次,之前與越秀集團、金鷹基金和前海金鷹基金的領導溝通時,他們承諾會在2015年12月29日給我們一個還款計劃,但到現(xiàn)在也沒等到!逼渲幸晃煌顿Y者對媒體表示。 業(yè)內人士對此評價說,基金子公司往往在成立之初能力有限,在實體經濟壓力下,基金子公司主導的資管產品風險逐步爆發(fā),資本實力弱小的基金子公司如何實現(xiàn)當初的兌付承諾是個大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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